趋势网(微博|微信)讯:昨日晚间,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网络支付出台一系列新规,其中包括对网络支付进行限额—网络第三方支付每个客户所有账户每天限额5000元,而类似于目前微信红包等的支付方式,日累计金额更是不得超过1000元。此外,包括理财在内的综合性账户一年不得超过20万元。
这意味未来大部分用户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进行网络消费时,每日的累计消费金额总计不能超过5000元,每年则不能超过20万元。
关于央行限额网络支付的消息,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在坊间流传。但在过去的一年,文件由于引起业内巨大的反弹一度在业内几度征求意见后,监管未再提及。不过昨日晚间,央行在其官网挂出《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下子让这个消沉的消息再度在业内炸开了锅。
有业内人士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央行此次的表态上,几乎要求过去通过一系列创新、不断跨界融合的第三方支付重新回归到单一的支付业务上来。
有业内人士认为,意见稿的核心其实在于两点,不允许第三方支付吸收存款,所有的资金必须进银行的账户,第二是不允许第三方支付进行体系内转账,从而让支付公司回归到通道技术本身,不要成为一个存款公司。
不过,第三方支付市场份额最大的公司支付宝方面对南都记者表示,网络支付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础,管理办法对于网络支付账户认证和额度的限制不仅阻碍了网络支付的发展,也必然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此外,意见稿还将降低支付效率,让行业一夜之间倒退10年。
而另一大支付巨头腾讯方面表示,目前正在研究相关的办法。“毕竟现在才是征求意见稿阶段。”腾讯方面未就此意见对于红包支付等问题是否造成影响作出回应。
专家说法
盗刷欺诈乱象频发,网络支付安全越来越受重视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学院教授黄震认为,“盗刷、欺诈、套 现等乱象频发,网络支付安全越来越受到监管部门重视。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付款交易实行限额管理,有助于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和支付便捷性方面兼顾平衡发展。”
黄震表示,意见稿是想让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当初发牌照时的初衷,服务于电商做小额、快捷的支付业务,不希望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边界无限扩张。
《意见稿》对非银行网络支付业务管理过于审慎
对于央行规定,各项资金收付业务均应基于其银行账户办理,黄震认为这样符合分业监管的要求,毕竟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主业是结算业务,对这些机构业务定位、服务领域有了较明确的界定,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不过,目前征求意见稿对于非银行网络支付业务管理过于审慎,有的业务范围和额度不应限制得太窄,应给非银行支付机构留有发展空间。”
业内声音
1000元限额已不符合当下的消费需求
“对于监管部门审慎的管理导向我们理解,目前10万元的限额要求应该能满足大部分消费者的需求,毕竟网络支付还是为满足小额、便捷的支付要求。”易宝支付总裁唐彬说,不过,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购买能力的提升,1000元的限额已经不符合当下人们的消费需求,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高交易额度。
影响
支付 至少三种方式证明“你是你”
征求意见稿要求,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核实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通过三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
其中,综合账户需要面对面核验身份,或者用至少5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身份;消费账户需要至少3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
根据意见稿,外部验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数据库、商业银行账户信息系统、商业化数据库等能够有效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库或系统。
解读:无一支付公司符合要求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这样的高门槛的验证方式,将把绝大部分的用户挡在门外。“这相当于要开支付账户,要么去实体网点面对面开户,要么找到5家或3家以上的权威机构进行交叉验证,包括公安网验证、银行卡验证、学历验证等等,来证明‘你就是你’。”一家大型支付公司合规部相关人士表示。
一家华东支付公司表示,按照新规标准,目前无一家支付公司可以做到。其表示,目前包括支付宝在内的支付公司主要通过公安信息安全验证、银行卡方式进行验证。
“征求意见出台后,我们公司亦进行研究,说实话,要找到五种有效便捷的验证方式并不容易。”上述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未来支付公司交易流程将变得繁琐很多。
限额 每日不超5000元 年度不超20万元
对于《意见稿》,业内认为最大的影响在于对于网络支付进行限额。从征求意见稿看,将支付机构的限额划为四个范围:
1、支付机构应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
2、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
3、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4、意见稿也对用户通过网络支付的年度消费金额做出了限制。意见稿规定,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解读:线上支付方式将受到致命性的打击
前述大型第三方支付企业分析人士认为,目前网银、第三方支付在手机端均没有类似的数字证书,未来以硬件载体的方式实现这一要求,难度也较大。
据悉,从业内看,目前绝大部分的网络购物、消费都是通过手机进行,现在手机上基本没有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这意味着,通过密码和短信验证码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最高只有5000元。也就是说,市民进行网上购物,每日最高限额5000元。比如买个苹果手机或家电家具,就会受到影响。另外,像微信支付这样,只有一个密码验证方式的,单日累计金额更是被限制在1000元以内。
而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在业内人士看来,意味着市民每年进出诸如购物以及包括余额宝、理财通等在内的理财交易每年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
“超过部分所有的通道必须走银行通道。”业内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过去几年不断膨胀的线上支付方式将受到致命性的打击。
转账 只能给自己的同名账户转账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方式进行转账已经成为不少市民转账的主要方式。但《意见稿》第十七条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此外,对于单笔超过5万元的转账业务,需要单位客户注明付款用途和事由,并提供付款依据或者相关证明文件,单位支付账户向同名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的除外。
解读:不能转账到他人银行借记卡了
这意味,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只能转账给自己的同名账户,不能转账到别人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