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讯:[趋势网特约作者 徐锦秀]
互联网极大地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互联网之下的音乐,却面临诸多问题,音乐行业已由传统的唱片为主要载体发展到以互联网等新媒体为平台的数字音乐产业。在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崛起的当下,CD销量却缩水了95%以上,传统唱片公司从音乐产业年产值中分得的利润仅占2%~3%,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音乐产业蓬勃发展的时代,唱片公司却怨声载道。
今年4月,国家版权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草案”第46条规定:在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音乐界顿时炸开了锅,若草案实施,对音乐行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事实上,自互联网普及以来,我国音乐行业发展就面临一系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传统的唱片载体改革不突出、音乐版权问题保护不到位、广告价值的提升不明显、法律保护制度的不完善,一直困扰音乐产业的良性发展。
我不认同大家所说的音乐在互联网上没有盈利模式,只要有好的产品,能给用户提供附加的价值,那么盈利是水到渠成的事,因为没有了音乐版权收入,音乐工作者并不会失业。滚石移动CEO李敬说:“音乐是一种伴声,电影电视中少不了音乐;广告、电视台、媒体、网络视频、网络游戏中也都少不了音乐。这些行业都是市值巨大的行业,他们足以为音乐创作买单。没有了音乐版权,音乐人还可以通过开演唱会,代言等其他收入。”
笔者认为,第一是改变收费方式。在手机上直接针对手机用户开发些应用就是最好的机会就是,不是简简单单的把传统互联网WEB端的应用搬到手机上来,而是针对十亿的智能手机用户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就是真正和社交网络结合在一起,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相信移动互联网创新的商业模式一定是有生命力的。
第二,利用音乐提升广告价值。广告的巨大价值毋容置疑,随着移动互联网平台本身的高速发展,广告价值的提升,我相信这上面可能的盈利点也是相当可以有空间的。
第三,完善音乐版权机制。盗版、免费分享模式都考验着音乐市场,只有加大执法力度,保持对侵权盗版的高压态势;加强国际合作,尤其在信息、技术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动这一全球性难题得到更好解决;探索建立版权网络信息平台,解决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有利于平衡权利人和使用者利益的网络环境下使用作品的商业模式。
音乐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她不会消失,但该如何继续,值得每个人思考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