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病重男子转院被网约车司机丢弃致死、司机遗弃病重男子致死被判赔8千……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病重男子转院被网约车司机丢弃致死
据大河报,男子就诊期间病情加重,家属呼叫网约车准备转院,不料行驶途中司机以乘客可能呕吐为由,将病重男子及家属中途甩在路边。后来,男子经120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将涉事医院、网约车平台、司机一并告上法庭,索赔96万余元。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涉事医院无责,涉事司机赔偿8000元,网约车平台赔偿5000元。
2025年8月13日,杨某因发热多日,伴随头晕头痛等症状,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南宁市中医医院就诊,初步怀疑肺部感染。院方先后三次建议患者住院治疗,家属均拒绝,坚持门诊输液,并签署了《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
当日下午,杨某在输液过程中病情急转直下,出现神志异常等危重表现。家属称,当时想求助就诊医院送至另一家医院就诊,未能如愿,于是通过平台下单网约车,订单流转至云南顺佳捷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运营的民途出行平台,由司机覃某接单承运。
杨某及家属上车后,车辆驶出不远,覃某担心杨某途中呕吐弄脏车辆,不顾家属恳求,强行终止订单,将病重的杨某及其家属遗弃在路边。家属拨打120后,杨某才被赶到现场的120救护车送往广西民族医院抢救。虽经医院全力抢救,杨某仍于当日21时许被宣告死亡,死亡原因为重症肺炎。
事后,经交通运输部门核查,覃某并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属于无证开展网约车营运。
杨某的父亲、妹妹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南宁市中医医院拒不收治、拒绝协助转院,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司机中途甩客,多方行为叠加延误救治,构成共同侵权,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合计962094.9元。
对此,接诊医师表示,患者家属曾咨询能否协调调用120救护车转运,其已明确告知家属:若患者存在心跳骤停、严重呼吸衰竭、休克等危急重症情形,或转运途中需持续实施呼吸机支持、体外膜氧合(ECMO)等生命支持治疗的,院方可协调本院救护车转运;但该患者病情未达到危急重症标准,如需救护车转运,建议家属自行拨打120联系。
西乡塘区法院审理查明,杨某的妹妹杨某媛属于第二顺序权利人,本案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驳回其起诉,仅对杨某父亲的诉求进行审理。法院认为,南宁市中医医院多次建议住院治疗,充分履行诊疗及风险告知义务,家属拒绝住院才选择自行转院,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医院存在过错,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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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概率网约车车师傅怕病人死在车里,说实话家属全责,重病考虑病人安全肯定120。
□ 你专业的事不找专业的人,你找非专业的人去承担专业的职责,这也说不通啊。
□ 不能因为你要省钱把损失转嫁网约车吧,不行打120啊,万一传染病呢,害司机害后面乘客。
□ 网约车司机说的太委婉了吧!岂止是担心呕吐,都严重抢救之后死亡了,网约车司机怕是担心这人直接死车上吧。
□ 网约车肯定也是有错的,无论什么原因,都不应该把重病的人丢在路边。
□ 8000都不该赔,网约车司机无辜,家属应该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