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吸烟取消学费减免、吸烟学生将失去学费减免资格引热议……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吸烟取消学费减免
据封面新闻报道:近日,四川大学发布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通知,其中有一条规定:有吸烟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将取消学费减免资格。学生是否吸烟,成为其能否申请学费减免的审核条件——相关话题登上热搜,引发大量讨论。
据通知显示,四川大学学费减免政策面向对象为: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中因特殊原因导致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学费减免的程序包括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初审公示、学校审核等环节。申请学生须满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日常作风生活节俭的基本要求,且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2)孤儿;(3)父(母)为一级残疾;(4)学生本人四级以上残疾;(5)学生本人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自费治疗,且造成家庭严重负债;(6)其他情况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应予以减免学费的。
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分者。2.在提供相关证明或填写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3.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或其他消费型不良嗜好者。4.有其他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情形。
实际上,将吸烟行为纳入学费减免资格审核,并非四川大学新规。早在2016年,该校发布的《四川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中就明确提及,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取消学费减免资格。此后,学校相关资助政策几经修订完善,但该条审核标准始终保留。
此外,把吸烟行为纳入困难生资助资格约束条件,也并非四川大学独有做法。例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该校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里写明,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相关文件中也规定,有嗜烟、酗酒、赌博行为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抽烟酗酒者也无法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对于这类条款,有网友认为,学费减免本是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吸烟属于额外消费行为,受助学生应当保持节俭,设置该条款契合资助初衷。但也有网友提出,家庭困难与否应以客观经济条件判定,吸烟属于个人生活习惯,二者不宜直接挂钩,更不应该“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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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设定为贫困学生确实不应该抽烟酗酒。
□ 正确的,烟草本来就是经济作物,而且吸烟者的花费一天能超过一日三餐的花费。
□ 有钱抽烟了还要什么减免,人家矿泉水都喝不起你还抽烟。
□ 领着补助还抽烟,就说明生活也不到要补助的地步吧。勤工俭学辛辛苦苦干一天,都不一定买得起两包烟哦。
□ 总算看到了,对于控烟的相关措施了,苦二手烟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