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45岁独身男子离世15万存款被转走、叔叔照顾独身病侄却无法继承房产……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45岁独身男子离世15万存款被转走
南京73岁的葛志平,无父无母,早年离异后未再婚,膝下无子。这辈子唯一的血亲,是侄子葛玉林——一个同样独身、同样无子、父母双亡的45岁男人。两个被命运遗忘在世间角落的人,相依为命了大半辈子。
2023年,葛玉林被确诊鼻窦癌。此后的日子里,年过七旬的葛志平每天守在病床前,端水喂药、擦身翻身,看着侄子一天天消瘦下去,直到2025年人走茶凉。
弥留之际,葛玉林曾说:“房子留给你养老。”
然而这句话,终究没能写成一个字。
葛玉林身后留下了一套房产、5万元抚恤金,以及银行账户里的15万元存款。葛志平满怀希望地去房产局、去银行,得到的答复如出一辙——
“叔叔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权办理任何手续。”
更让老人五雷轰顶的是:查询银行流水后发现,那15万元存款,早已在侄子去世后被分多笔陆续转走。
谁转的?怎么转的?没人说得清。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叔叔,不在任何一个序列里。侄子可以代位继承叔叔的遗产,但反过来——叔叔继承侄子,法律的大门从未打开。
没有法定继承人,又未立遗嘱,遗产便成了“无主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
于是,南京鼓楼区民政局成了葛玉林遗产的“管家”。
走投无路之下,葛志平一纸诉状将鼓楼区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分割遗产。
代理律师的观点掷地有声:葛志平与葛玉林长期互相扶养——侄子生前照顾叔叔,叔叔在侄子病重期间全力照料、送终安葬,完全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法定情形。
目前,法院已受理并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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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伺候生、伺候病、伺候到送终,这就是实打实的付出。
□ 15万存款说没就没,戳破了独身群体身后事的隐形漏洞。
□ 侄子不是意外,还是想把这一切都给叔叔的话,会立遗嘱的。所以为什么想继承财产之前不直接和侄子说呢?表达需求还是要直接一点
□ 民政局转走的钱吗?依据是什么?
□ 这就体现立遗嘱的重要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