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女子被救后举报施救者侵犯肖像权、男子发布救人视频被救者要求删除……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女子被救后举报施救者侵犯肖像权
10月14日晚,浙江杭州的高先生跳河救下一名女子。因为是第一次救人,高先生就把视频发到网上记录一下,也想让网友们夸夸。但高先生等来的不是期望的赞许,而是视频发出后不久,被救女子联系上他要求删除视频。高先生尚在犹豫之际,平台的下架通知便紧随而至,对方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进行了举报。
据高先生回忆,当晚他路过运河时听到呼救声,发现一名女子在水中挣扎。情急之下,他脱下外套跳入河中,在路人协助下将女子拖至岸边。确认对方无生命危险后,高先生用手机拍摄了现场片段,并配文“第一次救人,有点紧张但很值得”。他表示,发布视频的初衷是“让更多人看到善意的力量”,同时也希望获得网友的鼓励。
在高先生看来,视频中全程无法清晰看到被救女子的面部,“对方不留半点情面,救人当天真的太寒心了”。高先生称,救人当天晚上他独自忍着疼痛前往医院。清理脚上伤口,并打了破伤风针,同时,高先生也表示:以后碰上这种事,该出手还是得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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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不管怎么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 不打码确实不妥,很多人都很敏感介意,但是被救的人还是要感谢下施救者,医药费也应该要付。
□ 救人值得表扬,但人家不想被发网上干 扰生活,也没错。
□ 隔壁的新闻,大叔舍命跳海救了落海的人,被救者现场跪谢救命恩人,根本不在乎有多少镜头拍了自己。
□ 过份保护隐私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落冰、救人已经成为公共事件,就有权进行公开报道,不存在隐私的侵犯问题。人家又没有报道你的私生活,也没有侵入你的私人空间。
□ 救人值得称赞,但发视频要不给人打个码吧,谁希望被人观看呢。
□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救命之恩当视频举报。
□ 如果爆料隐私确实不对,但本来视频全程看不到清晰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