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爷爷偷偷把房子过户给孙子被判无效、奶奶过世爷爷处理房产被判无效……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爷爷偷偷把房子过户给孙子被判无效
江苏无锡,妻子李某去世后,王某在未告知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私自与孙子王小丙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成交价30万元。
王小丙后续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并未支付30万。
知晓此事后,王某的其他子女认为涉案房屋为遗产,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爷孙两人以买卖形式掩盖赠与之实,擅自处分遗产,其行为无效。
针对王某与王小丙提出的“将遗产房屋过户给唯一嫡孙符合传统理念与价值观”的抗辩理由,法院明确指出,传统理念与价值观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遗产的继承与处置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每位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因此,该抗辩理由被法院依法驳回。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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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家庭中的财产分配往往牵涉众多情感与利益因素,法律的裁决或许冰冷,但也是为了维护公平与正义。
□ 因为房产是夫妻双方共有,但有一人去世剩下的就不能买卖赠与,涉及到第一继承人,如果想给他孙子必须所有继承人全部同意并公证才可以给他孙子。
□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爷爷瞒着家人将房屋过户给孙子,两人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事实上孙子却并未出钱。
□ 我爷爷奶奶都在世的时候把房子过户给我,就没有这个问题。
□ 哇,嫡孙,我还以为只会在漫画里看到的词,这么一想,我是嫡孙女。
□ 我一直以为配偶有一方去世,另外一半配偶享有完全继承权。
□ 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子女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孙子是第三顺序继承人,爷爷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越过第二顺序继承人给了第三顺序继承人,所以第二顺序继承人急了。
□ 爷爷应该在妻子在世时,与妻子共同办理过户。
□ 爷爷只有一半的处理权,过世的奶奶的那一半属于遗产。
□ 如果想留给谁夫妻双方要在生前立遗嘱定继承人才可以。
□ 估计家里就一个孙儿,我家里当初拆迁,爷爷的那一份全给了我弟,我大爷和我爷没有血缘关系是我奶带来的他没争,而且他家一个女儿,我家是我和弟,姑姑直接忽略了因为她是女儿,而且她也生了两个女儿,所以我们整个家就我弟一个男孩,我爷那份不容分说的给了他。
□ 合同是否有效不好说,这家人的亲情肯定是无效了。
趋势君观点:
生前要把财产做好分配,一旦成为遗产,就会变得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