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男子捕捞1条鲤鱼被判刑……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男子捕捞1条鲤鱼被判刑
四川自贡市,韦某家住在沱江边上,某天携带渔网在沱江河捕鱼,成功收获一尾1.1公斤重的鲤鱼。
但韦某没想到这条鱼让他身陷囹圄。
韦某携带渔网在沱江河捕鱼时被民警挡获,被认定涉嫌非法捕捞,由公安机关移交检方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韦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等刑罚。
韦某称以为只是捕一条鱼吃应当不会犯罪,没当回事,没想到后悔已晚。
据法官表示:在禁渔区、禁渔期,水产资源是重点保护对象,其入罪标准明显大于一般的区域和时间,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渔,其入罪标准并不要求渔获物的多少,不管是否捕捞有渔获,都可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根据四川省相关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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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执法统一、最刑标准统一才能让人服。
□ 生态保护需要这样的判决。
□ 有时候还是得注意的,比如哪怕砍掉自己种的一棵树、捕一条鱼,都有可能触犯法律。
□ 做到一视同仁了吗?有些地方又没人管,有些地方又过于严刑峻法。
□ 严有严的好,免得有些人钻空子,但是也确实有点匪夷所思。
趋势君观点:
男子捕捞1条鲤鱼被判刑,可见对于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律条规要有敬畏之心,勿以恶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