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我不是药神》,豆瓣9.0分,点映票房过亿,首映票房过三亿。这样的口碑与票房,让我欣慰又欣喜。我欣慰的是,现实主义题材的电影终于能被大部分观众所接受,不再是票房冷门;我欣喜的是,这次人们的目光也终于更多地聚焦到了影片人物原型身上。而曾经的“ 新闻 ”事件能够再次被关注,不管其能否再次推动社会改革与进步,对影视制作方对社会大众来说,意义都十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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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讲述了无法负担父亲昂贵的白血病医药费的保健品商店老板程勇,在一个偶然的契机下,发现了具有相同疗效但价格亲民的印度仿制药,从而开始做起了贩 卖“假药”的生意,赚了一笔钱之后,决定金盆洗手。后来因为一位朋友的不幸去世,他的精神受到了冲击,从此又重操旧业,零利润甚至倒贴钱为病人提供低价药品,但最后终被起诉又被减刑的故事。而影片人物原型陆勇的故事虽没有这样曲折,但他不曾牟利,不曾赚白血病病友的钱,其经历也似乎比电影更为感人。
2002年,陆勇被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吃了两年23500元一盒的特效药之后,终究难以负担。2004年,潜心搜集治疗方法的陆勇看到了希望——印度仿制药,比正版药便宜几十倍。从此他开始帮自己和病友购买仿制药,单盒药的价格最后更是争取降到了200元,大大减轻了很多病人的生活负担。但在2013年11月,陆勇被刑事拘留,随后又被当地检察院以“妨害信用 卡管理”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近千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幸运的是,在2015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检察机关撤回了对陆勇的起诉,陆勇被无罪释放,也从此有了“药侠”的称号。
我不敢肯定现实中陆勇的行为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但法内有理,法外有情,他确实帮助很多人走出了困境,也没有对社会产生实质性的危害。就像他的辩护律师刘青松所说:“任何的法律都是保护良善的,符合常理的,如果说法律的惩罚违背了常理,那要么是法律出了问题,要么就是对法律的理解出现了偏差。”而所谓法不责众,也应该是法律不责罚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事。
其实在陆勇事件中,真正需要深究的是我国的医药体制是否真的合理,而相关部门也确实重视到了这一点。近两年,政府快速推广医药改革,抗癌药的进口关税已正式取消,药物注册时间也大大缩短,很多受到专利保护的正版药价格也变得更加亲民。而此次电影将这个事件再次摆在大众面前,又能否推动我国医药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呢?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