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近日,《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于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公布,即日起开始实施。《细则》共计七章37条,涉及到网约车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管理职责、平台、车辆、驾驶员、经营行为等方面,对网约车的经营服务管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网约车须有本市号牌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凡是在成都驾驶的网约车,都必须要具有成都市的车 牌号码。《细则》也对车辆本身特性作出了严格的要求。凡是在成都运营的网约车必须是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且排气量不得少于1.6L或1.4T。车中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按照政府要求直接接入政府监管平台,以方便政府机构的调控与监管。同时,成交委也鼓励成都网约车采用新能源汽车,使用国产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驾驶员无暴力犯罪和酒驾记录
出于对近几个月以来频发的网约车犯罪事件,成交委对驾驶员做出了严格的要求。《细则》明确规定,所有网约车的驾驶员都必须拥有成都市户籍或居住证,在取得驾驶证的同时拥有三年以上的驾驶经验。五年内在成都没有被吊销巡游车从业资格记录,没有被查处过非法运营的记录等。而对于一些曾经涉及犯罪行为的人员,成交委也做出了严格的限制。对于曾经有过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吸毒、酒驾、暴力犯罪记录的人员,取缔网约车运营执照。
出事故先赔付 最低100万元
在成交委提出的《实施细则》中,对网约车是否应当购买乘客保险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的答复:网约车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车内人员伤、亡保险额度不低于每人每次事故100万元。同时,为了保障乘客权益,在成都,在乘坐网约车遭遇交通事故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先行赔付。
《实施细则》还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