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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视是一种利用宽带有线电视网,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向家庭互联网电视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崭新技术。用户在家中可以有两种方式享受IPTV服务:计算机和网络机顶盒普通电视机。
互联网电视的应用发展,在国外已经逐步成为电视产业发展的趋势,从最早的企业推动,如APPLE推出基于互联网影视的APPTV业务发展到运营商参与,如韩国Hanaro电信推出融互联网TV、IPTV和下载等互动服务;美国Comcast和TWC提出“电视无所不在”计划;新电视业务,以电视机为终端,已经不仅仅是借助IP网络存储,更多是借助互联网平台的内容聚合效应。
在国外发展具有其商业基础,用户有付费意愿,内容商版权收入有保证,相关准入政策有法可依。而在中国,则是现实环境严重束缚了产业发展。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于2009年8月下发的《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彩电企业传播影视剧不仅应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等,并且要取得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而且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由于要求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才能传播互联网视听节目,光这个门槛,就把国内大多数的家电企业排除在外。本来就痼疾缠身,又遭到管理部门的政策遏制———家电行业还很少有哪个产品像互联网电视一样,不到一年间就波折不断,“出师未捷”便已陷入生死未卜的境地。
作为三网合一的先行者,互联网电视被电视机生产厂商以及网络视频内容提供商寄予了浓厚的希望。在电视机生产厂商卖力吆喝兜售新一代互联网电视机之际,很多原先从事网络视频的公司也从中嗅出了盈利的味道,纷纷出手圈地,让互联网电视不火都不行。
7月初,一条信息引起智能电视、OTT机顶盒领域的一片热议:国家 新闻 出版广电总局要求针对互联网电视现存的违规现象,如不能用USB端口安装相应的应用软件,不能在智能电视平台上出现可访问互联网的浏览器,不能通过应用商店或其他手段推送应用聚合软件、视频网站客户端、电台应用软件,不能通过应用商店或其他手段推送可通过手机间接遥控播放视频的应用等进行整改,否则将被取消互联网电视的内容集成播控权。是OTTTV行业迫切需要规范,还是主管部门对传统业务保护过度?互联网电视的监管又一次成为各方争论的焦点。
在2014年6月之前,OTTTV行业犹如一辆辆没有保护设施的摩托车奔驰在高速路上。不少软硬件企业在短短数年之内纷纷通过跨界、跨屏、跨网、跨平台等方式迅速切入这个全新的领域。不少“盒子”预装App及浏览器,小米的“投屏神器”、乐视MAX手机上的无线WIDI、百度的电视助手等。然而,随着原国家广电总局严格的行业整顿,这些企业的一些产品都出现过被叫停、被整改的情况。现在的互联网电视行业总有些群魔乱舞的意思,虽说不是乌烟瘴气但还是呈现出了几分乱象。
相对于整体下行的电视行业,保持增长的线上渠道依旧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红利。正因如此,无论是传统品牌,还是互联网品牌,大多对线上寄予厚望。诸如上半年正式从创维拆分出来的互联网品牌酷开,今年至今已经卖了超过50万台电视;而乐视电视早在去年就据称卖了180万台,今年内部目标定格在300万。
但增长背后并非全是好消息。酷开CEO林劲向网易科技坦言,“电视行业需求在下滑,线上渠道在逆势增长,不过,这个增长速度可能比想象中要慢一些。”这也解释了为何线上增速在放缓,但还是在全渠道拿到了不错的占比。
但这还不够。PPTV电视事业部总经理常江说,往线上发展的电视,发展到一定阶段肯定要重新向线下走,“实体店带来的用户体验模式,是电视这类家电需要的”,而配送物流、售后维修方面,相对电商,线下店更有着先天的优势。
乐视控股副总裁张志伟甚至认为,以后随着线上增速放缓的趋势加剧,最终线上渠道的占比很难超过30%,“电视品牌没有线下店,一定不会成为主流品牌”。
经历过一阵互联网化大潮后,曾被认为“落后于时代”的线下店,正再次成为电视厂商的追逐对象。据第三方市场调研机构奥维云网数据显示,2015年H1电视线上销售量为528万台,同比上升77%,在全渠道中占比24%;但与此同时,相对去年下半年489万的销量,环比仅上升不到8%,即便考虑到上半年和下半年购物季的差异,这一环比增长数字也显得过于“难看”。
一位行业分析人士告诉网易科技,电视行业走线上渠道发展到一定程度,必定会遇到一些瓶颈,“虽然网购黑电的接受度越来越高,但物流、配送、体验等问题正逐渐成为消费者的最大顾虑,重新布局线下也许能有所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