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快播诉深圳市场监管局要求撤销2.6亿元罚单案庭审进入第二天。
12月31日,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撤销2.6亿元罚款行政处罚一案进入庭审第二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了庭审,深圳中院对本案进行了庭审直播。
昨日的庭审现场,快播和腾讯之间主要集中在腾讯电视剧版权转让或置换合同的真实价值进行“交战”。
此前有媒体爆料称快播被查是由于腾讯举报(详情:《腾讯盯上快播小方 挖人不成变仇人》),此次腾讯出庭与快播对质让网友纷纷为快播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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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快播起诉2.6亿元罚单出具方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的庭审,主要聚焦几个方面:1、2.6亿元罚款是否合法;2、能否适用避风港原则;3、有没有损害公共利益。
快播方面认为2.6亿元的处罚不适当,市监局按照“13部作品平均授权价合计为人民币8671.6万元”作为被告非法经营额的认定依据,并在此基础乘以3,得出2.6亿元的处罚结果,但没有根据快播经营收入情况作为事实依据。但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意思是:你就是赚钱了,我都看见啦!
快播认为自己仅提供搜索、链接等工具性服务,对链接作品侵权与否不知情不存在主管过错,应适用避风港原则,但深圳市监局认为:你怎么可能不知道?
另外快播还不满深圳市监局对快播的处罚属于越权处罚,理由是快播侵犯的对象是腾讯等公司的版权,这只是民事侵权行为,没有损害公共利益。但深圳市监局认为:腾讯、乐视、优酷、搜狐都投诉了,还不算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