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
『国内业界法律动态』
全国人大:广告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9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了广告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6章75条,主要内容如下:一、完善广告定义,扩大调整范围,征求意见稿规定广告法中的“广告”为商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或者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二、补充、完善广告准则,对广告的一般性要求和禁止性规定作了补充、完善,并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法,单独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广告准则的具体规定。三、严格规范广告活动。四、明确界定虚假广告的概念与表现形式,征求意见稿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五、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监督管理。六、补充、完善法律责任制度,提高行政处罚的可操作性和震慑力。
全国人大:决定在北上广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不服国务院行政部门裁定或者决定而提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在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的三年内,可以先在所在省(直辖市)实行跨区域管辖。
全国人大: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 网购食品监管“起步”
8月28日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提请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第七十三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由第三方平台赔偿。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应写入反间谍法草案
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反间谍法草案时,一些常委委员和代表建议,草案应当加入网络安全以及网络反间谍问题,把“保障国家网络安全”的内容写进去。全国人大代表阎建国强调,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完善网络犯罪立法,应加大打击力度,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建议尽快制定一部网络安全法,增加保障国家网络安全的相关内容。
发改委:浙江保险业价格垄断被罚1.1亿
9月2日,中国国家发改委披露了对浙江保险行业1.1亿元的反垄断“罚单”。据悉,根据群众举报,国家发改委对浙江省保险行业涉嫌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查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约定新车折扣系数,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统一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国家发改委依法对负主要责任的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处以50万元的最高额罚款,对负次要责任的涉案财产保险公司处以上一年度商业车险销售额1%的罚款,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等,共计1.1亿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先后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依法对其免除或减轻罚款。
国家版权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9月2日,国家版权局发布《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由特定的民族、族群或者社群内不特定成员集体创作和世代传承,并体现其传统观念和文化价值的文学艺术的表达。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属于特定的民族、族群或者社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
广电总局:无证境外剧网站将禁播
9月5日,国家 新闻 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发布通知,重申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必须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未取得的境外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播放。根据通知,依法取得国家 新闻 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含有“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业务”的网站,可引进专门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经省级以上 新闻 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审核并取得专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后,可在本网站播出。此外,互联网视频网站还应将本网站在播的境外影视剧信息按规定报 新闻 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登记,自2015年4月1日起,未经登记的境外影视剧不得播放。
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9月5日至10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首次拟对预付费消费形式的退款做出规定。意见稿拟规定,商家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明确数量和质量、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如果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按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并应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商家如果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自合同约定期限之日起超过7日、无合同约定在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后超过15日不予退款的,“均视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对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可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处罚机关还要把经营者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商务部:发布《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明确放宽企业境外投资审批
9月6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签发2014年第3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各级主管部门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对企业境外投资进行管理,并向获得备案或核准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央行:酝酿放开订单类二维码支付
8月31日消息,监管层正在抓紧对二维码支付业务的调研。自3月央行暂停二维码支付业务后,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受央行委托,牵头组织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联等机构完成了针对二维码支付的安全性分析报告初稿,并提出二维码支付存在的安全风险及防范建议。央行内部已对二维码支付业务监管进行讨论,初步想法是根据风险高低程度,有顺序、分阶段地放开二维码支付业务,最先放开订单类应用场景的二维码支付在央行内部获得默许。
工商总局专案组:微软需在20天内做书面说明
9月1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公司副总裁陈实先生一行进行反垄断调查询问,并要求微软公司就其综合情况以及企业反映的微软公司Windows 操作系统和Office 办公软件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造成的兼容性问题等相关问题,在20日内做出书面说明。
保监会:酝酿新规 天猫下架万能险
9月2日消息,淘宝上网销保险的大头—万能险,正遭遇集体下架,继国华人寿、珠江人寿、弘康人寿、信泰人寿险企4家天猫店关停后,其他的险企也纷纷下架理财型保险。目前仅有5家保险公司在淘宝天猫网店上还有万能险在售。对于目前网销最红火的万能险,保监会正在筹备万能险费改。保监会近期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了《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修订稿。保监会高层最新的表态:改革将于年内出台。
PPTV:全面下架TV客户端
9月1日下午消息,受到广电总局收紧互联网机顶盒政策影响,PPTV宣布停止提供智能电视客户端服务,全面下架TV客户端。对于已经安装TV客户端的用户,PPTV将进行强制升级,升级后则将显示无法服务。PPTV方面则表示,本次TV客户端停止服务并不营销PC、手机客户端等其他渠道服务。腾讯视频也于8月27日正式关闭TV应用服务,无论通过电视盒子还是直接安装的腾讯视频,都会收到关闭服务区的系统通知。
中山市:微信公众号擅自转载他人作品 被判侵犯著作权
9月3日消息,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广东首例微信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原、被告微信公众号所推送信息的领域、受众具有高度相似性,被告在未经许可擅自将原告在微信上发表并载明不允许其他微信公众号转载的文章改头换面在微信上推送,该行为已侵犯了原告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获得报酬等著作人身权及财产权,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海外业界法律动态』
欧盟:继续调查FB收购Whats App交易 10月作出决定
9月1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委员会下属的反垄断监管部门将在10月3日作出是否批准全球最大社交网络Facebook收购移动通讯服务商Whats App的交易的决定。欧盟反垄断监管部门的官员已经向Facebook和Whats App的竞争对手和客户发出了一份详尽的问卷。从问卷的内容来看,欧盟反垄断监管部门官员希望进一步了解这个领域的竞争态势以及社交网络与讯息应用之间的区别。这份问卷将近70页,涵盖了很多颇有深度的问题,比如在不同网络之间切换是否方便,打造一个新的竞争对手是否容易,以及新社交媒体行业与传统电信服务之间的竞争关系等。
谷歌:退款1900万美元和解儿童应用内购买官司
9月4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宣布,谷歌公司已同意向消费者退款至少1900万美元,以了结有关其向进行应用内购买的儿童家长不公平收费的指控,这些儿童在玩谷歌Play上的游戏时未经家长同意进行了应用内购买活动。根据和解协议,谷歌还同意对其计费方式进行调整,以确保儿童在进行应用内购买活动时获得父母同意。
三星、英飞凌等:操纵手机芯片价格遭欧盟罚款1.8亿美元
9月3日消息,三星电子、英飞凌以及飞利浦因为串谋操纵手机和银行卡芯片价格被欧盟总计罚款1.38亿欧元(约合1.813亿美元)。欧盟委员会称,这些公司在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通过双边接触的方式进行串通。他们讨论并交换价格、客户、合同谈判、产能或产能利用率、未来市场行为等敏感商业情报。上述公司曾尝试与欧盟调查机构达成和解,但未能成功。
GettyImage:指控微软侵权
9月5日消息,近日全球知名图片网站GettyImage向美国纽约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微软所发布的一款图片工具侵犯了其图片版权。微软在8月22日发布了一款名为Bing Image Widget(必应图片部件)的图片工具。该工具允许出版商在自己的网页上设立一个版块,用以放置来自必应搜索的数字图片。GettyImage称,这款工具严重侵犯了GettyImage授权的图片,用户可以在未经该公司的许可情况下,随意使用网站的图片。
英国政府:警告搜索引擎再指向盗版网站将采取法律措施
日前,英国文化大臣 Sajid Javid透露,英国政府已经警告了包括 Google、微软和雅虎在内的搜索引擎公司,如果他们不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在搜索结果中加入指向盗版内容网站的链接的话,英国政府对其采取法律措施。Javid 表示,搜索引擎在对抗盗版犯罪分子的使命当中扮演重要的作用,他们必须站出来,展示出自己的意愿。如果我们看不到具有实效的进展的话,我们将考虑法律途径解决。
韩国:Facebook因游戏涉赌被禁止上线
近日,韩国媒体报道,Facebook游戏在韩国被禁止。起因是因为在韩国, 赌 博类的游戏一向是被严格禁止的,但是由于Facebook上有未过审的 赌 博类游戏,从而引起了韩国评级管理组织的注意。随后事件升级,包括King的《Candy Crash Saga》在内的游戏被限制用户进行付费,并被通知在八月底,这些游戏将被彻底移除Facebook平台。
韩国:禁止青少年深夜玩网游 除非经父母同意
9月1日消息,韩国女性家族部和文化体育观光部公布了有关“禁止青少年午夜玩网游”制度的改善方案。此前的制度规定,16岁以下的青少年不能在晚上12点之后玩网络游戏。但改善方案放宽了限制,允许青少年夜间在经过父母等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玩游戏。
电信巨头Verizon:滥用客户 信息 遭罚740万美元
9月4日消息,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今天对Verizon通信公司开出740万美元的罚单。处罚理由是该公司没有在利用用户信息进行营销之前,适当告知他们的隐私权。监管机构通过调查发现,从2006年开始大约有200万个新Verizon手机用户没有收到有关利用消费者信息进行营销活动的隐私声明,这200万个用户在无法选择的情况下,参与到Verizon的营销之中。
Facebook旗下照片分享服务:疑似被巴基斯坦封杀
8月29日消息,巴基斯塔疑似屏蔽了Facebook嫡系应用Instagra m,后者是一款图片分享应用,2012年被Facebook收购。巴基斯坦当地居民在网页端试图进入Instagra m时,页面会显示:你访问的网站含有巴基斯坦法律禁止的内容。在移动端,Instagarm应用已经无法刷新消息。Instagra m是否已经被巴基斯坦工信部门屏蔽还有待进一步确认。
Uber:在德国全境遭禁
9月2日, Uber将被禁止在德国境内开展运营行为。德国法兰克福地区法院裁定,若Uber不遵守该法院所颁布的临时禁运令,将被处以最高25万欧元(约合32.8万美元)的罚金。在德国,允许没有商业执照的私家车接送乘客,但前提是其收费必须只能是最基本的运营成本。不过,Uber坚持对所收取的任何费用进行抽成。因此,法院判定Uber的规定违反法律,并依此对其实施禁令。Uber发言人表示将就此进行申诉。
编制:腾讯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