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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网络隐私法案在国会范围内泛滥已经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了,所以多加一个法案也不会带来什么伤害。
周二,参议员兰德保罗l向上议院解释了什么是第四修正案,青少年保护 法,或者S.1037的概念,就像是以前的其他法案一样,这个立法提议是为了在法律的强制性要求下能够让一些网上的个人信息,包括邮件,聊天记录,网上银行等各种个人信息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保罗说他提出的法案将会在互联网上“改写第四修正法案”。
议会已经通过了一些对第四修正法案有一定杀伤性的文件,实际上,这也说明了美国公民只有在不用电子邮件,手机,网络,信用 卡,元件库,网银或者其他现代的金融和通讯方式的情况下,才能够依靠第四修正法案。
基本的宪法权利不应该在基本条例实施的时候失效,而是应该在这个技术先进的世界里面发挥它的功能,我提出来的这个法案能够提供足够的透明度,能够削弱由第三方修订的第四修正法案。
在保罗的法案通过参议院仅仅一个月之后,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批准了参议员帕特里克莱希的2013年的电子通讯隐私法修正法案,和Leahy的法案不一样的是,保罗的法案会保证所有的第三方提出的网络在线数据是受到第四修正法案保护的。
在一个完美的世界里面,保罗的法案会和Rep Zoe Lofgren的网络通信和地理定位保护 法案结合起来创造一更强有力的第四修正法案。
不幸的是,在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里面,议会一向以来都仅仅满足于将绷带贴在子弹的伤口上,换句话说,当我们收取到一份电子邮件的时候,我恶魔可能需要去拿一分需要证明担保的法案,当然,这只是在比较有限的条件下才会有的情况,你保存在网上的打法部分个人信息还是会遭受到搜查,毫无安全保障。